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各級消防救援機構積極推進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以下簡稱“開業前檢查”)的網上辦理服務。本指南旨在幫助申請人清晰了解并順利通過線上渠道完成相關業務的申請與辦理。
一、 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公眾聚集場所(如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在投入使用或營業前,通過各地政府政務服務平臺、消防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或指定的移動應用程序等網絡渠道,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辦事流程。
二、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實行告知承諾管理。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提供相關材料的,消防救援機構當場作出許可決定;未選擇告知承諾制的,消防救援機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檢查。
三、 網絡服務入口
- 主要平臺:各省、市級政府政務服務網(如“XX省政務服務網”),通常設有“消防辦事”或“部門服務-消防救援機構”專欄。
- 專業平臺:部分地區的消防救援總隊/支隊官方網站提供的在線辦事大廳。
- 移動端:關注當地“消防”官方微信公眾號或下載指定的政務APP,查找相關服務模塊。
四、 在線辦理基本流程
- 用戶注冊與登錄:訪問相關平臺,使用個人或法人身份信息完成實名注冊并登錄。
- 事項查找與選擇:在辦事服務欄目中,查找并選擇“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事項。
- 辦理方式選擇:仔細閱讀辦事指南后,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用程序:
- 告知承諾制:在線填報《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提交規定的材料掃描件或照片,并簽字(電子簽章)承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系統通常提供承諾書模板和材料清單。
- 一般程序(非告知承諾制):在線填報申請信息,并按要求上傳全部申請材料的電子版。
- 信息填報與材料上傳:根據系統提示,逐項如實填寫場所名稱、地址、建筑面積、使用性質等信息。上傳所需材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 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在線生成或模板下載填寫后上傳)。
- 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選擇告知承諾制的,材料要求可能簡化,請以平臺最新清單為準*)
- 提交申請:確認所有信息和材料無誤后,提交申請。系統生成申請編號,可供查詢進度。
- 受理與審查:
- 告知承諾制:消防救援機構對提交的告知承諾書及相關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在線)作出予以許可的決定,并通過平臺反饋《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電子證照,可自行下載打印),該場所即可投入使用、營業。消防救援機構將在作出許可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承諾內容進行現場核查。
- 一般程序:消防救援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通過平臺發送受理通知。隨后在規定時限內組織現場檢查,檢查結果(合格/不合格)及相應法律文書將通過平臺告知申請人。
- 進度查詢與結果獲取:登錄平臺,在“我的辦件”或類似欄目中,憑申請編號實時查詢辦理狀態、審查意見、現場檢查安排及最終結果。準予許可的,可在線查看和下載電子法律文書。
- 文書送達:電子法律文書與紙質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紙質文書,可根據平臺提示選擇郵寄或現場領取。
五、 重要注意事項
- 事前準備:申請前,請確保場所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到位。
- 材料真實性:申請人應對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采用告知承諾制但經現場核查發現承諾失實的,將依法撤銷許可并予以處罰。
- 選擇告知承諾制的法律后果:如選擇告知承諾制,視為已知曉相關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并承諾遵守。現場核查不通過且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許可將被依法撤銷。
- 辦理時限關注:請密切關注平臺發送的消息通知,按要求配合現場檢查。選擇一般程序的,請注意法定辦理時限。
- 咨詢與幫助:辦理過程中遇到問題,可查看平臺提供的“常見問題解答”(FAQ),或通過平臺公布的咨詢電話、在線客服進行聯系。
六、 后續監管與義務
取得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后,場所經營者應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保持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加強日常防火巡查和員工培訓,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消防救援機構將依法對公眾聚集場所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利用網絡技術服務辦理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極大提升了辦事便利度。請廣大公眾聚集場所經營者熟練掌握并積極運用線上渠道,依法合規辦理相關手續,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線。